药物警戒负责人
【岗位职责】
1.体系搭建与维护:作为公司法定的药物警戒负责人,从0到1建立、完善并维护符合国家《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》(GVP)及MAH制度要求的药物警戒体系与SOP。
2.供应商(CRO)管理:全面负责外部PV服务商及临床CRO的筛选、安全性数据交换协议(SDEA/SST)的起草与签订,并主导对供应商的日常质量把控、KPI考核与合规审计。
3.核心报告撰写与审核:负责或审核研发期间个例安全性报告(ICSR)的审阅,主导撰写并按时向监管机构递交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(DSUR)、风险管理计划(RMP)等核心文件。
4.风险监测与信号评估:针对基因治疗产品的特殊安全性特征(含长期随访评估),进行安全性信号的日常监测、识别与评估;组织召开内部安全管理委员会会议,必要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。
5.合规培训与迎检:负责公司内部相关部门的药物警戒知识培训,作为核心接口人主导应对国家及省级药监部门的GVP核查及飞行检查。
【任职要求】
1.医学、药学、流行病学或相关专业,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2.5年以上临床试验、药政注册、医学或QA等相关工作经验,其中必须包含至少3年以上全职药物警戒(PV)核心工作经验。
3.熟悉创新药研发流程,有细胞与基因治疗(CGT)、肿瘤或免疫领域产品药物警戒经验者优先。
4.具备较强的外包供应商管理能力,能够看懂、管好并纠偏CRO的执行质量。 具备优秀的跨部门沟通协调能力和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;自我驱动力强,能适应初创团队扁平、高效、快速迭代的工作节奏。
2026-06-11 00:00